济宁市兖州区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简章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年招生简章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招生计划为6个班,名。其中,一年级招生2个班,七年级招生4个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程序

根据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兖教体发〔〕35号)的要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新生入学招生时间:一年级8月1日-10日网络报名;七年级8月4日现场报名,领取入学申请表,5日现场确认。地点:一中附属学校。招生程序:1.持有效证件领取新生报名表;2.持入学申请表和简章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现场报名;3.分批公示录取名单。

二、招生范围

1.一年级招生。住址在兖州区划定的本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家湾村等丰兖路以南,兖石铁路以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的龙桥办事处和新兖镇的适龄儿童。

大禹路以西,冀州路以东,文艺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可到一中附属学校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家湾村等丰兖路以南,兖石铁路以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的龙桥办事处和新兖镇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就读。

2.七年级招生。住址在兖州区划定的本校招生范围之内的适龄儿童。孟村、易村、王鲁村、土楼闸村、李家湾村等丰兖路以南,兖石铁路以北,大禹路以西,荆州路以东的龙桥办事处和新兖镇的适龄少年。

三、咨询服务

办公-

四、基本原则

(一)凡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制造、使用假证件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房地产服务中心:大润发北边小路往西米,)等部门对提交证件予以核实。

(二)坚持“房户一致”原则。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产地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

(三)坚持分批次招生原则,严格控制班额。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学校监督举报-,教体局咨询、举报。

五、报名办法

(一)招生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二)招生批次

共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中心城区(龙桥、鼓楼、酒仙桥)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符合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兖州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需提供全家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

(三)小学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8月1日—8月10日,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可登陆招生报名平台(登陆方式附后),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报名。

(2)信息审核。8月15日前,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

(3)学位安排。8月15日—8月20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4)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可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获取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

(四)初中招生流程

(1)8月4日,学校组织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携带房产、户口、小升初入学证明领取报名表。8月5日按要求提交报名表和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8月6日-8月15日,学校根据提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审核。

(3)8月17日前,学校公布招生结果。

(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兖州城区户籍(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兖州城区户籍(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拆迁协议和购房合同及上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应提供满一年(发证截止日期年7月31日)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地与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②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50%及以上,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生活。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③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租房应提供满一年(发证截止日期年7月31日前)合法有效租房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其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以上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④居住服务区内廉租房、公租房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其它房产,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租房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⑤服务区内的残疾儿童,家长根据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接受适合的教育。

2.非服务区内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入学

在服务区购房的,且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提供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非兖州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来我校就读,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就读。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或纳税证明、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等)顺序进行录取。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索引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发证时间为年7月31日前)原件及复印件;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等。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年7月31日。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安排。

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年7月5日

兖州区军民学校年招生简章

兖州区军民学校创办于年,由区教体局直属管理,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位于兖州东城区,为城区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国学教育联盟校、济宁市规范化学校、济宁市文明校园、济宁市依法执教示范校、济宁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兖州市教学四星级单位、兖州市优秀生培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一、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二)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三)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招生过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四)坚持严控班额。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二、报名时间:小学: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8月1日——10日;初中: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8月3日——5日;三、招生范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招收居住地在京沪铁路以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所属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本校小学毕业生全部在本校初中部就读,另外招收京沪铁路以东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小学毕业生。四、招生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包含下列情况: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内;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兖州酒仙桥办事处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名字,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⑤符合兖州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兖州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需提供全家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到军民学校报名。五、招生人数:小学:90人,2个班。初中:人,2个班。六、其他有关事宜: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年7月31日。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4.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军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安排。七、咨询(小学部邵老师)(中学部刘老师)(学校)附件1:兖州区军民学校小学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兖州区军民学校小学网上报名须知一、网上注册1.注册时间年8月1日-10日。2.注册流程(1)进入招生系统:(


转载请注明:http://www.emingpian.net/rjwh/9764.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