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起拒赔案上了热搜,引起广泛热议。
年3月,南京市民宓女士购买2份保额合计6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同年7月,在医院被检测出肺部毛玻璃结节,1年后被确诊为肺癌。
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对方称合同中有免责条款,其在天等待期内发病,不应赔偿,宓女士将其诉至法庭。
法庭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对免责条款进行释明,且无证据表明其在天内发病,最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正好最近未雨姐也看到一起很类似的理赔纠纷案例,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同时,我们探讨一个问题:等待期检查异常,要不要告诉保险公司?
理赔案例
先来看案件经历,被保险人化名为李小花,方便大家阅读。
年5月10日,李小花投保重疾险生效,等待期天。
年10月19日,李小花检查出双侧乳腺增生,超声检查报告显示:左乳低回声包块BI-RADS3级,左侧腋下淋巴结肿大。
年11月27日,李小花入院进行剖宫产术。
年12月13日复查,医生建议产后42天再到门诊复查。
年1月5日进行复查时,李小花顺便检查乳腺。
超声显示:右侧乳腺未见明显囊实性结节,BI-RADS分类I类;左侧乳腺低回声结节,BI-RADS分类4b类;左侧腋下淋巴结肿大。
年1月6日,进行穿刺。
年1月8日出具《病理检查报告单》,载明:(左乳)送检穿刺组织内见异型腺体浸润,癌可能性大。
随后李小花住院,确诊为乳腺癌。
理赔逻辑
这起案例总结来说,就是等待期检查异常,等待期后确诊恶性肿瘤,出险时间短。
正常处理情况应该是先进行调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