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月嫂和雇主一家3口全部确诊新

近日武汉杨女士反映今年1月,宝宝出生月嫂上门服务后不久月嫂和她一家三口全部确诊新冠肺炎杨女士认为是月嫂传染给自己一家要求月嫂中心退费并赔偿月嫂中心则认为无法确定谁传染谁出于同情宝宝的角度愿意协商处理一起看看这是怎么一回事?疫情加重,雇主提出终止合同遭拒杨女士说,去年9月25日,她与乙方母婴护理师卫女士、丙方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约定服务时长26天,费用是1万元。今年1月13日,杨女士生产,医院开始进行母婴护理服务。1月20日晚,卫女士出现咳嗽、嗓子疼症状。第二天下午,因为身体不舒服收工回家。杨女士表示,当时疫情正在加重,她提出根据合同,要求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但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顾问称,不能结束合同。如果不放心只能换人,但不能保证没携带病毒。杨女士担心违约,只好同意继续履约,但要求月嫂提供健康证明。经过视频面试后,第二个月嫂李女士上门服务。1月22日晚9时,李女士转了几次公交,赶到杨女士家,进门前,没有戴口罩。服务过程中,杨女士听到李女士也多次咳嗽、吐痰,李女士解释说是打扫沙发卫生吸到灰尘所致。月嫂和雇主一家三口均确诊1月26日晚,杨女士频繁咳嗽。经检查,她的肺部已感染。之后,杨女士夫妻俩及月嫂的痰液被拿去化验,结果均为病毒阳性。其中,月嫂李女士痰液的病毒浓度是夫妻两人的两到三倍。杨女士认为,病毒浓度越高,传染性越强,是月嫂先感染了病毒,并传染给她一家人。最近,杨女士向月嫂中心提出道歉、全额退款和赔偿的诉求。检验技师无法确定谁传染谁杨女士说,她曾因涨奶发烧,排奶后就退了烧,住院期间也只有咳嗽症状。而且,生了宝宝后,婆婆一直和她密切接触,直到第二个月嫂到来前,她才离开,婆婆未确诊。医院检验科技师陈刘俊表示,月嫂痰液病毒浓度高,只能证明月嫂更容易被感染,病毒更适合在她体内生存和繁殖,进而推测她具有感染性。可能是月嫂传染雇主,但也不排除月嫂体弱,雇主传给月嫂。究竟谁传染谁,需要更多证据支撑。协商不成或走法律程序4月24日,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女士告诉记者:第一个月嫂身体不适后,公司顾问表示,杨女士可以退单,不算违约。但杨女士表示还想再找一个月嫂,顾问就推荐了李女士。月嫂反馈的情况是,到达雇主家当天,杨女士就有发烧症状,以为是乳腺炎、堵奶,还帮忙解决了催奶问题。过了几天,月嫂和雇主夫妇俩同时检查出阳性,虽然月嫂病毒浓度高,但并不能因此确定就是月嫂传染给雇主的,月嫂毕竟已经50多岁,熬夜护理婴儿,免疫力不如年轻人。李女士出门前身体健康,家中的丈夫和老母亲均未确诊,到了雇主家后,也没有出去过。至于谁传染给谁,无法认定,公司因此不能完全满足雇主诉求。公司已同意全额退款,并出于对孩子的同情,补偿了元的奶粉钱。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建议雇主走法律程序。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黄春兰律师认为,因新冠肺炎存在传染性强、潜伏期长等复杂特性,目前杨女士无法证明是月嫂传染病毒致其生病而遭受损失,所以很难要求月嫂中心赔偿。期间,杨女士提出因疫情终止合同的要求,符合《合同法》关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月嫂中心在不能确定第二次指派月嫂是否未携带病毒的情况下,应同意杨女士解除合同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杨女士责任。(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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